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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1年镇江小额(50万元以下)系统集成项目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公告(2022年第二季度)

  • 2023-05-15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1年镇江小额(50万元以下)系统集成项目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公告(2022年第二季度)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来源: 中国电信采购与招标网

采购标的物: 会议系统系统集成服务系统集成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镇江小额( 50 万元以下)系统集成项目

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2022 年第二季度)

1 .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镇江小额( 50 万元以下)系统集成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 ZBTX-2021-DX0661 。

2.2 项目概况: 因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不断发展,小额项目数量占比不断扩大,同时呈现规模小、低收益、响应要求高、带资承包等特点, 为规范和促进公司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全面快速地推进系统集成业务的有效发展,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将对 2021 年镇江小额( 50 万元以下)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

本次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 / 服务名称

数量

1

系统集成服务

系统集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 )( /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通知 - 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3 服务地点:镇江市(含县分公司),招标人根据具体 项目指定实施地点 。

2.4 项目性质: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15 日 -2022 年 8 月 14 日。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 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过询价方式采购的镇江市系统集成项目(含系统集成类、服务类、物资类)(单项预估金额< 50 万元(含税));

系统集成类项目范围 :承接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智能卡系统工程、物联网系统工程、通讯系统工程、车库管理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广播系统工程、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工程、可视会议系统工程、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智能灯光音响控制系统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工程、计算机机房工程等项目及与上述工程配套的装修装饰项目。

服务类项目范围 :专业技术服务及行业信息化支撑项目(含软件开发),包含安装调测调试服务、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平台维护项目、系统运维服务等。

物资类项目范围 :与系统集成类项目相关的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大屏及信息发布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停车管理系统、会议系统、通信网络系统、音响广播系统、物联网产品、排队叫号系统、办公设备产品等。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以后续实际项目规模为准。

2.8 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招标人制定下发的各项规范要求,具体以实际项目技术要求为准。

2.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 20 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 申请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

3.4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3.5 业绩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申请人须具备的系统集成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到 30 万元,业绩范围符合资格预审公告 2.6 中系统集成类项目范围的要求;

( 2 )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申请人须具备的服务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到 5 万元,业绩范围符合资格预审公告 2.6 中服务类项目范围的要求。

( 3 )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申请人须具备的货物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到 5 万元,业绩范围符合资格预审公告 2.6 中货物类项目范围的要求。

3.6 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

3.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10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 11 )相关产品或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 12 )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含县分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 ( 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 ;

(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其他要求(或说明):

( 1 )申请人在具体系统集成类、服务类项目实施前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

( 2 )后续具体项目若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或其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有特殊要求的),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满足 3.1-3.8 条件外,还需满足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的要求,结合项目增加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资质等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资质,具体以后续项目采购实施要求为准。

4 .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项目。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4.4 本次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结束后,在资格预审有效期内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招标人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受理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具体审查时间以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开口式资格预审有效期内采购实施项目。

5 .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集中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 80 号一楼招标代理事业部】;联系人:宜静;联系电话: 15162984301 。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镇江资格预审 + 标书费”,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4.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申请人名称

2

申请人注册地址

3

申请人信函邮寄地址

4

申请人注册登记电话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项目联系人

姓名 / 联系方式 / 邮箱

注:

1. 本表为申请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5.4.4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5.5 上述文件扫描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Zbyj2020@126.com ( 另:单独整理一份“税务信息登记表” WORD 版一并发送 ),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注:资格预审文件的接收邮箱为申请人购买文件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5.6 供应商注册:申请人须在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后 5 日内,须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 )( /ctsc-portal/ctscPortal ),必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且注册类型为一般供应商。

6 .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 00 秒 ,递交申请文件地点为 : 镇江市电力路 18 号指挥大楼 11 楼开评标会议室(注:因管理规定上楼需登记,请提前前往) ,请申请人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会议室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如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应答文件,提前邮寄应答文件至招标人规定地点(镇江市电力路 18 号指挥大楼 11 楼开评标会议室,宜静、 15162984301 ),逾期递交视为放弃应答。

6.2 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仅在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 )( /ctsc-portal/ctscPortal )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镇江市电力路 18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虎踞北路 80 号

联 系人: 宜静、李涛、万源

电 话: 15162984301 、 18951837869

电子邮件: Zbyj2020@126.com

开户银行: 工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账 号: 9558854301001615845

异议接收邮箱: litao.jszbtx@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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